项目名称 |
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等货物采购 |
采购编号 |
2015-02-1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标书内容 |
分包一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分包二农用无人机操作系统 |
采购方式 |
分包一谈判 ;分包二单一来源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 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销权限。
二、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式6份)
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报价函(格式自定);
2.技术偏离表;
3.商务偏离表;
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和期外服务方式、备品备件情况及原制造商质保承诺等)。
6.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实行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出具)。
7.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
发放标书时间 |
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
标书资料费 |
500元/包,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
投标保证金 |
10000元 /包 |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15年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午03:00时。 |
开标时间 |
2014年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午03:00时。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
开标地址 |
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室 |
经办人 |
杨谋(yangm@swu.edu.cn) |
联系电话 |
023-68251032 传真:68251032 |
注:请先缴纳资料费再领取招标文件。外地投标商可将资料费电汇至:
户名:西南大学
账号:3100028109024968877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用途:“2015-02-1”招标资料费以上参数中凡涉及品牌型号及专利等指标的,均只作说明使用;凡能达到相应功能、参数要求的知名品牌产品均视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