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进教职工租房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6-07-04 16:38: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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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教职员工:
根据《西南大学新进教职工住房安置办法》,学校已经从2009年起,停止对新进教职员工进行住房实物安置,实行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住房公积金和租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住房安置。住房货币化补贴、住房公积金按月发放至专用账户,租房补贴按博士及以上人员600元/月,硕士及以下人员400元/月的标准发放,发放期限为两年。经研究,现将租房补贴发放方式调整通知如下:
一、2014年1—12月起薪的,已按《办法》于2015年7月发放了一年的租房补贴,剩余部分从2016年10月起按月发放。
二、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起薪的,从2016年10月起按月发放。
三、2016年10月以后起薪的,从次年10月起按月发放。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