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学校于2016年4月3日—7号,分别向全校及资产清查归口管理部门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西南大学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启动了资产清查工作。
4月1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报送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225号),要求部属高校每月5日前定期汇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此次清查任务,请财务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科技处、社科处、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有关单位报送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归口单位于4月29日和5月20日分两次报送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表》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11087591@qq.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304办公室,联系人:李亚勍,联系电话:68253515。邮件标题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 报送内容
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三、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单位负责人是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报送情况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别报告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校领导,校园网同时公布各单位资产清查动态。
附件:《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