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校区、柑桔研究所、附中、附小: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07]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财政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其重要意义一是全面摸清家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初始数据,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体系;三是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科学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创造条件。因此,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时保质完成本单位的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内容、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以
清查范围包括西南大学南北校区(含后勤集团)、高职学院、荣昌校区、柑桔研究所、附中、附小,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出版社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校办企业,也不包括校工会所属资产。
清查内容主要有(1)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2)账务清理;(3)财产清查。重点是对固定资产(含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家具、文物陈列品等)、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资产清查时间为2007年3月至5月中旬,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7年2月-3月)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上报教育部。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工作组名单请于
2、资料准备。校资产清查办公室设计和印制各种资产清查报表,认真做好资料准备工作,下发工作通知。
3、宣传动员、组织培训, 学习文件、掌握政策界限及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2007年3月-5月中旬)
1、各部门(单位)在
2、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在
3、
4、5月10前,校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整理相关数据,形成资产清查报表及报告,报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5月15前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将资料上报教育部。
在此期间,若上级部门要求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各单位还应做好迎检工作。
三、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07]1号)
二○○七年三月七日